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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检动态 | 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迪庆绿水青山
时间:2026-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6日,我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三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天鸣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心组成员及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采取领学与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检察长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深刻领会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四个重大转变”和战略部署,将其作为检察履职的根本遵循。赵德军副检察长领学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明确该规定为检察监督提供了重要制度依据。会议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了专题解读,指出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价值主线和“绿色低碳发展”专编规定,为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提供了法治遵循。

政治部主任、第六检察部主任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迪庆作为滇西北生态安全屏障的“压舱石”,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63.26%,地位极其特殊重要。检察人员必须从“国之大者”高度审视生态保护,把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为依法履职重点,切实增强守护绿水青山的政治自觉。

刘天鸣检察长在总结中提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主动融入全州工作大局。二是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聚焦梅里雪山、白马雪山等自然保护区保护,聚焦金沙江、澜沧江流域水环境治理,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滇金丝猴、高山杜鹃等)及采砂采石遗留问题,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要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拓宽线索来源,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积极探索碳汇认购、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新起点,以更高质效履职守护迪庆的每一座雪山、每一条江河、每一片草甸,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滇公网安备 53342102000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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