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探索建立党组率先示范领学、机关党委督促指导促学、党支部结合实际深学、党员干部积极主动自学的“四级联学”机制,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和专题培训,开展专题研讨和主题学习60余次。高标准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扣“五个坚持”抓实教育,依托“四级联学”统筹安排学习研讨,配合班子及县处级干部梳理问题、制定整改举措,推进制度立改废。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制度,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网络言行,深化书香机关建设,持续筑牢检察人员思想根基。

夯实基层基础,锻造坚强有力战斗堡垒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四强”党支部创建为抓手,着力激活机关党组织“神经末梢”。
按照业务相近、便于活动原则,将支部建到业务板块、党小组建到业务条线,实现组织全覆盖。坚持把党务岗位作为锻炼平台,安排业务骨干和优秀年轻党员干部从事党务工作,配强支部班子,通过书记讲党课、支委带头办案,提升班子综合能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创建,打造迪庆检察特色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目标、能力、载体、机制深度融合。落实院领导联系支部制度,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严把党员发展政治关,完善关怀帮扶机制,推进“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依托工青妇组织开展岗位建功行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归属感和凝聚力。

深度融合业务,以履职实效检验党建成效
理论的威力只有付诸实践才能发挥出来。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在高质效检察履职上,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办案。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同时探索轻罪治理新模式,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源头治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迪庆多民族聚居边疆实际,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统筹推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依法严惩金融领域犯罪,护航金融安全。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所办案件入选全省典型。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院领导带案下访制度,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持续做强“格桑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始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打铁必须自身硬。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从严纠治“四风”,大兴调查研究,大力精文减会,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依托业务数据分析和案件质量评查,深入实施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升行动。注重“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刚性执行“三个规定”,常态化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廉政形势,动态排查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完善防控清单,并结合关键节点开展廉洁提醒与集体廉政谈话,筑牢全周期廉洁防线。严肃司法责任追究,着力锻造公正廉洁、文明规范的作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实行定期考评、述职评议、约谈提醒“三项机制”闭合责任链,并同年度考核有机衔接,形成一体考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