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预决算公开
2018年度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香复【200228号 中共香格里拉县委 县人民政府关于检察院“三定”方案的批复规定我院主要职能为:

(一)对各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四)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出公诉。

(五)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七)受理贪污、贿赂犯罪的举报。

(八)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九)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负责其他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大、十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必须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全州检察长会议的部署,紧扣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主题,围绕香格里拉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进平安香格里拉、法治香格里拉建设,为我市经济全面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为平安香格里拉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两抢一盗”、涉毒涉赌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狠抓办案质量,保证每一件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考验。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机制,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强化检调对接措施,完善巡回接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工作制度,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着力为惩防体系建设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坚决贯彻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敢于担当,依法办案。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线索深挖细查、一查到底。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坚持惩防并举,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着力加大对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三、着力为法治香格里拉建设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法治香格里拉建设。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和切入点,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巩固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大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结合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大力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着力为推进检察改革提供良好的制度机制保障

一是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工作,认真配合开展检察官管理体制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二是继续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检务公开改革和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健康有序、扎实有效推进。三是稳步探索实践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等重点改革任务。

五、着力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人才保障

按照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政治灵魂,以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基础,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检察工作纪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将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做好做实,落实帮扶责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级财政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 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其中:正式退休人员15人,享受地方政策提前退休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包含享受地方政策提前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189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6.87万元,占总收入的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7.89万元,占总收入的19%。与上年对比:上年收入合计1343.38万元较上年增长4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184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08万元,占总支出的86%;项目支出251.43万元,占总支出的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决算支出总计1357.02万元,较上年增长3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拨款有所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下属(其他)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无下属单位2018年度我单位基本支出合计159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22.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0.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人员经费支出1522.25万元中包括:基本工资支出207.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占人员经费支出的14%;津贴补贴支出652.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占人员经费支出的43%;;奖金294.27万元(绩效及检察官考核奖、州级文明单位奖),占基本支出的18%,占人员经费支出的1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占人员经费支出的0.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占人员经费支出的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XX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无下属机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6.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与上年对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7.02万元,同比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有所增长及加大办案力度项目支出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0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84万元,支出决算为57.19万元,完成预算的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28万元,完成预算的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如:接待费减少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1.6万元,增长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58万元,增长1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8万元,增下降2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购执法执勤用车一辆24.58万元,2017年无购车费用产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28万元,占79%;公务接待费支出11.91万元,占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58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我单位车辆老化严重更新不足,车辆运行维护增长,无法正常使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正常接待及办案对接加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相关业务发生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精准扶贫等日常办公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下乡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902.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83万元,固定资产1778.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7.1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48.9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02.35

123.83

1778.52

1295.3

199.16

0

284.0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院属于二级预算单位,不需要做部门绩效自评业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负债合计73.5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3.59万元。主要是其他应付款(职工个人代扣及涉案质押款等)。财政拨款结转下年45.83万元,书记员2018年度12月工资及代缴五险等;其他资金结转4.41万元,主要是地方财政拨入提前退休人员2018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还未兑现到个人,形成结转。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详见附件)

 

 

 

滇公网安备 533421020000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