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预决算公开
维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派驻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

所属单位1个: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严惩黄赌毒偷拐骗等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二是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创新检察环节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的思路和措施,严肃惩治危害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各类犯罪,突出惩治金融等领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是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建立完善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对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履行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和法律责任。

四是扎实有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等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和公信力。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检察职业保障等机制,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改革。

六是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在全体检察人员中持续掀起学习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用中国化时代化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在检察机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新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法治维西实践,积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勇毅前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331,015.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22,173.0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0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308,842.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总收入增加565,815.09元,增长4.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9,026.91元,下降2.6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在职员工转为提前退休3人,调出至其他单位3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1,400,000.00元,下降82.35%,主要原因分析:预算口径发生变化,其他收入项只包含除两级财政外其他部门安排的工作经费30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08,842.00元,上年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原因分析:预算口径发生变化,将非同级财政保障类项目经费2,308,842.00元纳入年初预算中。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722,173.09元,其中:本年收入9,722,173.0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22,173.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9,026.91元,下降2.6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在职员工转为提前退休3人,调出至其他单位3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331,015.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722,173.09元,其中:基本支出9,302,173.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773.09元,增长1.27%,主要原因分析:职务职级晋升、社保缴纳金额增多,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4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9,800.00元,下降52.26%,主要原因分析: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789,788.4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76,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4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办案业务工作的差旅费、培训费、业务装备更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1,302.4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5,463.5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73,334.79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284.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大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1,100.00元,较上年减少173,300.00,下降38.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00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下降1.9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7次,共计接待28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掌握费用报销要求,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100.00元,较上年减少172,700.00,下降40.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100.00元,较上年减少172,700.00,下降40.85%。2023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把好公务用车审批关,严格掌握费用报销要求,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做好安保、保洁、餐饮、绿化维护等物业管理工作,为检察办案创造良好氛围和舒心环境。

2.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围绕服务大局,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二是强化诉讼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三是立足执法办案,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四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继续落实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继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六是建立完善与检察职能特点和检察工作规律相适应的检察经费保障体系。七是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加大跨部门网上办案力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支出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3,121.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678.59元,下降4.93%,主要原因分析: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精打细算,严控行政运行成本,杜绝不必要的开支,有效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5,114,735.40元,其中,流动资产667,214.15元,固定资产24,447,521.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2,985.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0,537.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1

gongkaishuoming_2_290041004_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pdf

 

滇公网安备 533421020000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