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
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迪庆人民州检察院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开门整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五)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八)法律监督质效不高。
二、专项整治对象
此次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对象为迪庆州院全体在编在职检察人员。
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受理举报方式
(一)省第十五驻点指导组
举报电话:0887—8788660
专用邮政信箱: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A303号邮政信箱
(二)州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887—8876995
电子邮箱:604327054@qq.com
举报信箱:州检察院大门前
通信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2号州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时请注明:反映顽瘴痼疾类问题,以便登记、办理时与普通线索类加以区别。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18: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迪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